1.出口环节骗取出口退税。 近年来,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商务部、财政部等部门,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,即使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情况下,跨境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仍然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。部分不法跨境电商企业的典型做法为,采取高价报关出口,获取报关单后用于违规办理退税。
2.偷逃所得税。 典型做法为,跨境电商企业讲货物以接近成本价报关出口,然后违规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收汇到境内个人账户,再违规收取外汇的同事,不按规定申报个人收入,偷逃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。
3.关联交易转移利润。 典型做法为,跨境电商境内企业先于低税地设立的关联公司签订低价出口合同,低税地关联公司再按照市价出口商品转运至海外真实采购方,以达到将利润留在低税地关联公司的目的。
4.进口环节拉低进口货物价格偷逃税款。 典型做法为,通过申报低于实际成本的价格,拉低进口商品单价,进而实现偷逃缴纳消费税、增值税、关税的目的。